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省全面推进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现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委托,举办维修电工专业高级职业技能培训班。培训的有关事宜如下:
一、 培训目标
全面提高学员本专业的理论和技能操作水平,培养具备维修电工专业相关知识和实际运用能力及生产一线指导、管理能力,通过考核以期达到本专业高级职业资格的技能型人才。
二、 培训形式:函授与集中面授相结合。
三、 培训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本职工作,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个人修养,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参加高级工培训。
(1)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 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5)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
四、培训期满,经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考核,考核合格者,发放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五、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07年4月30日。
六、培训考核收费:培训费1200元,考核费300元。符合劳动部门职业技能提升要求的,由我校申报,可享受800元政府培训补贴,并反馈给其本人。
七、报名需交材料:学历证书、中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3份,2寸免冠照片6张。
八、报名地点:温州机电技师学院培训处(市纺织路公管处东首)。
九、咨询电话: 88633005。
二00七年四月五日
培训报名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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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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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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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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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化
程 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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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专业
(工 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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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培训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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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培训形式 |
○全日制 ○双休日
○晚 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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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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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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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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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技 术等 级 |
初 级 ○ 中 级 ○
高 级 ○ 技 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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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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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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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培训报名回执请传真或以下地址。
电话(传真):88633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