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机电类专业职业技能培训班的
通 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省全面推进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实施“三年三万”新技师培养计划,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温州市鞋机商会、温州机电技师学院(温州机电技师学院、温州机电高级技工学校是温州目前唯一一所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将联合举办维修电工、钳工、车工、数控技术等专业职业技能培训班。培训的有关事宜如下:
一、培训目标
全面提高学员本专业的理论和技能操作水平,培养具备维修电工、钳工、车工、数控技术等专业相关知识和实际运用能力及生产一线指导、管理能力,通过考核以期达到本专业职业资格的技能型人才。
二、培训形式:函授与集中面授相结合。
三、培训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本职工作,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个人修养,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参加技师培训。
(1)取得高级工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满三年;
(2)高级技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取得高级工证书后从事本专业(工种)工作二年以上;
(三)取得高级工证书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技师培训:
(3)持有本职业(工种)高级工证书,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13年以上且仍在本职业(工种)岗位;
(4)取得高级工证书后工作满一年并具有本专业工龄11年以上;或取得高级工证书满二年,并具有本专业工龄10年以上者;
(5)具有大专学历,取得高级工证书满一年,并曾从事本专业(工种)工作8年以上;
(6)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20年以上且仍在本职业(工种)岗位;
(7)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参加高级工培训。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5)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
(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参加中级工培训。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参加初级工培训。
(1)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2)本职业学徒满。
(七)岗位提升技术培训条件
参加专业上岗培训人员不论年龄、学历,只要是在本单位从事本专业工种均可报名。
四、培训期满经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考核,考核合格者,发放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技师培训考核合格者才能参加本专业技师评审,考核成绩将作为评审技师量分的一项主要内容。
五、报名时间:2006年4月9日开始。
六、开班时间:等级培训报名人数达30人以上即时开班,开班前另行通知(如单位报名人数达30人以上的,我们可以上门组织培训)。
七、培训考核费按有关规定收取。
八、报名需交材料: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单寸免冠照片6张。
九、报名地点:温州机电技师院(市纺织路公管处东首)。
十、咨询电话:88633005
二00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培训报名回执
单位名称:
|
姓 名 |
要 求 培 训 工 种 |
申 请 技 术 等 级 |
联 系 电 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说明:回执请邮寄、传真或电邮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