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教育解决“三农”问题作用 提高农村劳动者科技素质
教育部实施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计划
为进一步发挥教育在解决“三农”问题中的积极作用,普遍提高农村劳动者的科技素质,教育部决定组织实施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计划,并就此下发了《意见》。
《意见》强调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需求为导向,动员组织农村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在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同时,对在乡农村劳动力普遍开展适合当地生产需求的实用技术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素质的普遍提高。
《意见》明确了培训的目标任务,指出2005年至2007年,要在现有培训规模的基础上,努力扩大培训规模。全国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人数逐年增长1500万人以上,农民培训率逐年增长5个百分点以上,争取到2007年农村劳动力实用技术培训人数达到1亿人次,农村劳动力年培训率达到35%以上,每个农户有一个劳动力通过培训掌握1至2项实用技术,农民家庭人均收入有明显提高,促进贫困农户摆脱贫困。
《意见》强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统筹领导下,与农业、科技、扶贫等部门密切合作,广泛动员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培训。
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类教育资源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努力形成以农业院校为科技源头,覆盖县、乡、村的实用型和开放型的农民实用技术教育培训网络;每个县要办好一所示范性职业学校,使之成为面向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开放的、多功能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中心;要继续办好乡镇、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继续开展骨干学校建设活动;普通中小学要利用现有的师资、校舍和现代远程教育设备积极支持农村劳动力培训。在没有独立设置乡、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的地方,普通中小学要一校挂两牌,日校办夜校,安排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
要按照当地农业结构调整、发展特色农业和生产实际的需要,确定培训内容和推广项目,开展针对性强、务实有效、通俗易懂的实用技术培训。要按照成人学习的特点,充分利用多种教学形式和现代化教学手段,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努力做到培训一批农民,推广一批技术,发展一项产业,振兴一方经济。
《意见》就加强农村成人教育专兼职师资队伍建设提出要求。指出要落实农村成人教育教师编制。要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岗位聘任制和目标责任制,进一步调动农村成人教育干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意见》强调,要多渠道筹措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经费。实行政府、农民个人共同分担的经费筹措机制。加强与扶贫部门的协调,争取在中央和地方扶贫资金中,安排一定数量的经费,用于贫困家庭劳动力的实用技术培训。在政府补贴的同时,按照有关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由农民个人支付一定的培训费用,有条件的学校对家庭经济贫困的农民适当减免费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安排专项经费,支持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
《意见》最后强调,各地要加强检查评估,建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计划进展情况报告制度,把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情况列入考核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
摘自:《中国教育报》 2005年4月9日